應急預案包括哪些內容
1、總則:說明編制預案的目的、工作原則、編制依據、適用范圍等。
2、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:明確各組織機構的職責、權利和義務,以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全過程為主線,明確事故發生、報警、響應、結束、善后處理處置等環節的主管部門與協作部門;以應急準備及保障機構為支線,明確各參與...
3、預警和預防機制:包括信息監測與報告,預警預防行動,預警支持系統,預警級別及發布(建議分為四級預警)。
4、應急響應:包括分級響應程序(原則上按一般、較大、重大、特別重大四級啟動相應預案),信息共享和處理,通訊,指揮和協調,緊急處置,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,群眾的安全防護,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,事故調查分析、...
5、后期處置:包括善后處置、社會救助、保險、事故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。
應急預案的編制包括哪些過程
1、組建相關部門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小組,指定負責人員。
2、應急及危險分析能力評估。識別可能發生的重大風險,判斷影響范圍及深度并估計應急物資需求量,現有應急能力。
3、編制應急預案。根據應急能力評估和風險分析的結果,確定最佳的應急策略。
4、應急預案的評審與公布。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完成后應組織相關人員評審,包括內部和外部的評審,以保證應急預案的科學性、合理性及相符性。經評審后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公布,并向上級備案。
5、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。預案公布后,應組織人員落實預案中的各項工作,開展宣傳、教育、培訓,應急資源、應急演習、訓練、應急預案電子化,并不斷更新和完善。
應急預案的核心內容有哪些
1、 對安全事故及后果的預測、識別和評估;
2、分清應急救援各方人員的職責范圍;
3、搞好應急救援行動的指揮及協調;
4、應急救援必須的人員、設施、設備、材料、物資及經費應保證供給,包括外部援助;
5、在安全事故災害發生時應盡力保護生命、財產及環境的措施;
6、災害后的現場恢復;
7、其他,包括法律、法規的學習及應急培訓和演習等。